這部小說的作者是Matthew Quick, 中文版的翻譯是劉國偉。
這本小說集合了「夢想」、「愛情」、「黑幫」、「暗殺」、「秘密」等元素, 可是看完書之後給我的感覺是「重重地拿起, 輕輕地放下」, 書中的故事講述的都是比較「黑暗」、 「沉重」、 甚至「血腥」的情節, 可是作者很努力地把小說包裝成未成年也可以看的小說, 有些應該著墨的重點, 作者選擇輕描淡寫, 一筆帶過。 或許作者想要表達的重點是在逆境和黑暗的環境中一些讓人覺得難能可貴的一面, 比如說孩子們之間沒有言語卻深厚的情感。
故事講述一個住在貝爾蒙特城鎮的愛爾蘭男孩, 他叫做芬利有一個失去雙腿的爺爺, 一個為了家計經常忙碌的爸爸, 他沈默寡言, 不喜歡說話, 唯一熱愛的就是籃球, 他可以在門外投籃打球很長時間耶樂此不彼。 有一天來了一個外向活潑的女孩艾琳, 陪著他打球,經常在他耳邊嘰嘰喳喳, 並為他寂寞的心點燃了一盞燈。 學校的籃球隊在眾多黑人球員中, 因為白皮膚的他被稱之為「白兔」, 大家把不喜歡吃的胡蘿蔔扔在他的盤子裡, 他也沒有脾氣地自己勸說自己吃多一些胡蘿蔔可以對眼睛好。 後來因為艾琳的原因他和一個街上的小混混出了一些小衝突, 第二天這個小混混渾身是傷地躺在學校操場上, 自那以後他知道因為艾琳的哥哥是一個有點背景的道上之人,他再也沒有被欺負過。 他的世界除了他所愛的籃球就是美麗大方的艾琳。 他一門心思希望自己可以因為打好籃球而有一個可以和艾琳離開這個城鎮。
有一天, 學校教練來找他, 在車上他說希望芬利可以保守一個秘密, 那就是有一個叫做羅素的高中生因為父母被謀殺而變成了一個孤兒, 他有著可以打職業籃球的天份, 可是因為父母突然的離世而人變得有些奇怪。 教練拍了拍芬利, 再三囑咐他, 一定要跟羅素做朋友, 繼而勸他不要放棄打球, 希望他可以加入學校隊並為校爭光。 芬利心裡嘀咕著, 若是幫助這個和自己差不多大卻剛剛遭受噩耗的孩子, 他的夢想就要嘎然而止, 他想利用打球這條路離開貝爾蒙特也變成了未知數。 可是善良的芬利還是選擇了聽從教練。 推開房門, 一個高挑的黑人高中生說他的名字是「二十一號」, 他來自「外太空」, 他稱呼芬利「地球人」, 他說他不會在地球停留很久, 他的爸爸馬上就會來接他。 然後講著芬利聽不懂的外太空知識, 排列著芬利看不懂的宇宙星星。 芬利沒有刻意找二十一號做朋友, 可是兩個人經常同進同出, 友誼就在他們之間慢慢生根發芽。 經過教練的一而再再而三的施壓, 芬利最終失去了自己的二十一號球衣, 失去了自己在籃球隊的位置, 他以爲會因爲失去而難過, 可是艾琳的車禍讓芬利突然發現自己熱愛的籃球在喜愛的女孩面前不值一提, 芬利看清楚了自己的心意, 帶著花去看艾琳, 卻發現人去床空, 沒有人知道她去了哪裡, 芬利鍥而不捨地找尋, 也在同時挖開了他自己家中一直隱藏的秘密, 比如和爺爺的腿爲什麽會不見, 而最愛他的媽媽爲什麽會突然逝世。
最後的結局是Happy Ending, 芬利帶著爺爺和爸爸的祝福, 捏著艾琳給他寫的信,抱著對未來的憧憬秘密離開了貝爾蒙特。
老實説, 傻傻的我一直以爲二十一號男孩是一個真正的外星人, 一個想要在地球找一個可以理解他的「知己」卻不知他只是一個有打籃球天分的心碎男孩, 他只是選擇用自己編織的「謊言」保護自己悲痛的心而已。 羅素和芬利是一對很好的朋友, 他們之間的友誼不需要語言, 但是彼此的陪伴讓他們的友誼很堅固, 兩個人會爲了對方放棄自己的執著,就像芬利把自己一直珍重的籃球衣服抛給羅素, 讓羅素穿著意義深重的「21號」在籃球場上閃亮發光。 他們即使將來有各自的未來, 但我深信他們的心底永遠停留著當初兩個人不言不語在芬利家的房頂看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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